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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3/12/19
浙江高校毕业生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一、外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如何派遣到浙江 
  有意到浙江工作的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浙江各地落户(杭州市落户条件是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和部分大专紧缺专业)。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后,用人单位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署同意录用的意见,省人才交流中心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栏中签署意见,学校根据就业协议书派遣毕业生档案、户籍等人事关系到浙江。 
  如果没有落实具体单位,普通高校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在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先落户,再找工作”手续。学校可将毕业生的户口、档案等人事关系派遣到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可以出具接收应届毕业生的接收函。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如何办理个人人事代理 
  1、对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工作单位未参加省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可持与单位签订的《应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单位出具的介绍信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杭州市莫干山路73号一楼人事代理窗口)办理个人人事代理手续。 
  2、对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杭州市规定的长线专业除外),在省人才交流中心进行个人人事代理的,省人才交流中心推出“先落户,后找工作”的措施,在未就业期间免费保管档案两年。 
三、应届毕业生如何办理报到落户手续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办理报到落户提交的材料: 
    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⑵户口迁移证(迁往地为杭州市区)原件及复印件; 
    ⑶报到证原件; 
    ⑷《(本科)人员进杭落户审批表》一式两份(由省人才交流中心提供,需用黑色钢笔或水笔填写); 
  2、大专除长线专业外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长线专业应届毕业生及中专毕业生、应届全日制脱产成人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报到落户还需提交其它相应材料(详见浙江人才网www.zjrc.com)。 
  以上各类人员落户在省人才交流中心的需提供一寸黑白大头光面照片一张,身份证复印件一张。落户在杭州亲戚家的需提供亲戚家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及亲戚出具的同意落户证明。 
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落户相关政策 
  1、对毕业离校时没有在杭落户的毕业生,其中符合进杭州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的,在办理审批后,也可将户口迁移至省人才交流中心或亲友家中。落实工作单位后,再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 
  2、对户籍迁往外地(或生源地)但符合进杭落户条件的应届毕业生(专科长线专业除外),其《户口迁移证》迁往地址与实际落户地址不一致的,既可以经毕业学校和接收人事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后,按照应届毕业生落户有关规定进行人员进杭审批,依据《人员进杭审批表》上的落户地址予以落户;也可以在外地先落户,并在落户地公安机关开具《户籍证明》,持《毕业证书》、《就业协议书》或劳动人事部门鉴证的劳动(聘用)合同、《户籍证明》、同意落户证明,到杭州市公安局办证中心办理进杭落户手续(同意落户证明可由浙江省人才交流中心开具)。 
五、省人才交流中心为参加人事代理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哪些服务? 
  1、省人才交流中心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转正定级、职称初定、人事档案调转、人事关系接转、干部身份认定、办理落户手续及户籍挂靠、党组织关系挂靠、出具各类档案证明材料、因公(私)出国出境政审、考研证明、个人有关人事管理方面的政策咨询和服务。 
2、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人才租赁、人才派遣等项服务。 
  3、为未就业和报考研究生的应届大中专毕业生提供时限两年的免费管理档案服务。 
地址:杭州莫干山路73号省人才交流中心一楼大厅(310005) 
电话:0571-88394477、88397127、88395125、88394455 
网址:www.zjrc.com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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