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应、历届毕业生无论是否落实工作单位,均可到人才交流中心毕业生报到处办理报到、落户手续。具体程序为:
(1)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初步意向之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将协议书交人才交流中心鉴证后,寄回学校。
(2)毕业后,由学校将人事档案转往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交流中心并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以将人事档案转往人才交流机构,并由人才交流机构办理先落户、后就业手续。并可办理“外来人才聘用证”、“外出就业证”、“流动人口婚育证”及开具有关证明等。
(3)毕业生办理报到手续时须提供下列材料;人事档案、毕业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就业协议书(没有落实工作单位的除外)、两张做新身份证用的黑白近照、原身份证。
(4)毕业生凭人才交流中心开具的工作介绍信到用人单位报到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后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从事本专业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由人才交流中心办理职称初定手续。
(5)成教、自考、远程教育应届毕业生凭就业协议书到人才交流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办理报到、落户和农转非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