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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计划生育管理有哪些规定?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3/12/19
答:(1)、人事关系和人事档案由人才交流中心管理的未婚大中专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员,可将户口挂靠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管理。
(2)、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均为婚前户口,负责户口挂靠人员的落户、身份证迁换制作、遗失补办及开具外出计生证明、未婚状况证明及户籍日常管理,不负责挂靠人员婚后的生育指标申领及其他计生管理。
(3)、户口挂靠人员需一年两次(每年一月、六月)由所在单位或居委会开具未婚或未育证明交与人才交流中心。
(4)、户口挂靠人员在户口挂靠人才交流中心期间,应自觉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接受计生部门和人才交流中心的管理,保证做到不未婚先孕,不计划外怀孕,一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时,人才交流中心根据计划生育部门作出的处理意见,终止人事委托管理协议并作出人事行政方面包括除名、退档等处理。。
(5)户口挂靠人员在申请结婚或因工作调动需迁出户口时,由人才交流中心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或迁出证明,同时交纳押金领取户口本,且在三个月内必须将户口迁出,凭迁入地的新户口本和所在单位、居委会计生管理接收函退还押金。
(6)、户口挂靠人员在户口挂靠期间,如需补办身份证、开具户籍证明、办理外出就业证、婚育证、迁出户口等事项,须由本人前来办理。
(7)、办理户口挂靠时,需提交户口迁移证、本人身份证、做新身份证照片两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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