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是去年省检察院工作的一大重点。昨天,记者从省检察院检察长周振华关于省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获悉,去年全年,全省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47件2329人,查办涉嫌贪污贿赂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干部107人,其中厅级干部4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9亿余元。
2003年,全省集中查办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贪污贿赂大案要案。共查办贪污贿赂5万元以上、挪用公款10万元以上大案1040件,大案率为52.4%,比上年上升了8.3个百分点。
周振华表示,去年省检方大力反腐,同时,积极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社会化、法制化进程。全年查办一批大案要案。省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常州市原政协副主席张东林受贿案;南京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江苏省铁路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总经理张伯端受贿案。全年共查办渎职侵权职务犯罪案件263件272人,其中司法人员81人,行政执法人员73人。盐城市检察机关立案查办了该市车辆管理部门7名干警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和玩忽职守案。苏州市检察院立案查办了吴江市国税局原局长李福生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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