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的决定》,确保“狠抓落实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全面完成,3月3日,兰溪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部署开展“我为效能建设——”活动。
开展活动的核心内容是“两个提高”,即提高行政能力和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结合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实际,着重解决六方面问题:一是工作责任心,群众利益无小事,要情系群众,心怀百姓;二是工作态度,要主动出击,改革创新,敢为天下先;三是工作效率,要只争朝夕,加赶进度;四是工作质量,要高标准严要求;五是工作作风,要增强亲民、爱民意识,强化服务;六是依法廉洁行政,要公正、公平、公开办事,廉洁奉公,遵纪守法。
“我为效能建设——”活动从3月份开始,具体分四个步骤开展:一是找问题(3月21日—4月20日),广泛征求意见,着手梳理,找出突出问题;二是提对策(4月21日—5月10日),针对问题,多方问计,上下求索,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的对策;三是抓落实(5月11日—10月30日),把整改的对策落实到工作中去,使各项工作开展进度快、质量好,领导放心、群众满意;四是搞评比(11月1日—12月下旬),对活动的效果进行总结,评比出问题找得准、对策提得好、解决问题效果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我为效能建设——”活动的总体要求是:一是统一认识,充分认识加强效能建设是作风建设的“牛鼻子”工程,是推动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工作的“基础工程”,也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二是注意结合,把“我为效能建设——”活动作为抓好各项工作的载体,与《行政许可法》的学习贯彻相结合,与“进社区、帮就业”活动相结合,与“争第一、创特色、比贡献”活动相结合,与营造良好投资软环境相结合;三是加强领导,加强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