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珠府[2004]16号文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引进人才实行《广东省居住证》暂行办法的通知,我市从2004年5月24日起,办理核发由广东省公安厅制作的统一样式的《广东省居住证》。原《珠海市人才居住证》不再办理,具体申办《广东省居住证》有关规定和要求将在珠海人力资源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珠海市人力资源开发管理服务中心二00四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