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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规定了试用工的试用时间 □规定试用期间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 □外来工与本地职工使用同一套合同文本 □企业无故欠薪,员工可单方解约
本报讯 (记者乔宇)记者昨日从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获悉,自本月起,我省旧的劳动合同文本将被省劳动保障厅制定的新合同文本取代,我市将按规定启用新的劳动合同文本。 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劳动合同文本不仅严格规定了试用工的试用时间,还规定在试用期间,单位必须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进一步维护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权益。 该负责人告诉记者,日前该厅已向各地级以上市劳动保障局和省直有关单位下发了《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指导企业彻底打破“干部”与“工人”、“正式工”与“临时工”、本地职工与外来职工等身份界限,按照国家和省的相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与职工签订相同文本的劳动合同,在劳动条件、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等方面平等对待,并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不得歧视。 据了解,目前,我市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整体状况良好,今年上半年就有425744人签订了劳动合同。
新合同文本有八方面改进 新的劳动合同文本有哪些改进呢?据市劳动保障部门有关人士介绍,新的劳动合同文本共有以下八处改进:
计算工时分三类标准 新文本把工时计算明确分为三类,分别为标准工时、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同时,劳动合同的期限,也根据工时不同而有区别地签订。但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实行不定时和综合计算工时的企业应先行向劳动管理部门申报并在获得允许之后方可施行。此外,还增加了一栏,即可约定日工资标准,双方可约定按日计算工资。
外来工不受“合同歧视” 劳动保障厅新制定的合同文本不仅适用于广东省本地户口职工,也适用于外来务工者,并改变了广东省本地户口职工合同一套文本,外地务工人员合同又一套文本的状况。而原来的两套文本,在招工手续、福利待遇等方面,外来工同本地职工都有所不同,新文本则消除了这种用工歧视,体现了平等的原则。
试用期企业也得买社保 新文本合同在求职人员试用期上新增较多条款,首度将试用期的期限写入合同,并明确规定: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此外,新文本要求在试用期内,单位必须跟员工确定劳动关系,并为员工购买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试用期期间,职工可随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企业无故欠薪,员工可单方解约 如果企业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随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而原来文本的规定为:企业连续2个月不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员工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据了解,该项改动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2款的立法精神,单位在这些情况下等同于违反了支付工资的义务,属单方违约。
患上职业病依条例补偿 新文本规定,假如职工工作期间患上职业病、因工负伤或者因工死亡的,单位应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办理。同时,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单位除按原文本规定要给予病假工资外,还可视情况发放疾病救济费。
加强对职工安全健康保护 新合同文本强调了劳动卫生及劳动安全,加强了对职工安全和健康的保护,规定企业要按《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还可由双方约定一定时间(年/季/月)免费安排职工进行体检。此外,新合同文本还授予了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的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权利,及有权要求改正并向有关部门检举、控告的权利。
重视对企业技术秘密保护 新合同文本规定,劳动者掌握企业的商业秘密,有义务为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并作出相关的具体约定。
扩大企业可解约范围 新合同文本规定,企业歇业、停业、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 企业可以单方解约。但同时规定必须给予劳动者以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