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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开选拔厅、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0/14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改进干部选拔任用方法,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引入竞争激励机制,把一批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省委决定,从9月底开始,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分别面向全省和全国公开选拔一批厅、处级领导干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共127个职位,其中面向全国公开选拔具有高学历的厅、处级干部职位107个(厅级职位4个,处级职位103个),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处级女干部和党外干部职位20个。

  具体见下表。

  二、资格条件符合条件的省内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包括中央驻皖单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以及

  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面向省内外招考的职位;符合条件的中央和外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干部和管理人员以及专业技术人员均可报考面向全国招考的职位。报考人员应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选拔任用条件。

  (一)报考面向全国公开选拔的职位。

  1、报考副厅级职位的人员,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两个以上硕士学位,且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2年以上,其中博士后人员须任正处级职务或任副处级职务1年以上。同时年龄在48周岁以下(1956年10月以后出生)。

  2、报考正处级职位和副处级领导职位的人员,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两个以上硕士学位,且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4年10月以后出生)。

  3、报考副处级非领导职位的人员,须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两个以上硕士学位,年龄在

  35周岁以下(1969年10月以后出生)。

  (二)报考面向全省公开选拔的副处级女干部、党外干部职位。

  1、报考人员须任正科级职务1年以上或副科级职务3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科级职务。同时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59年10月以后出生)。

  2、省内国有企业人员按以下办法比照:有公开选拔职位的省辖市国有企业(含中直、省直驻当地企业)管理人员,只可报考本地的职位,其报考资格由报考者所在省辖市委组织部或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条件要求审查比照确认。

  (三)报考省辖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职位的,除须具备上述资格条件外,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规定担任法官和检察官必须具备的条件。

  三、工作程序公开选拔工作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组织考察、决定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4年10月13日至10月22日。

  2、报名地点: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公选办”),合肥市长江中路55号九狮苑宾馆303、304房间。

  3、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来电报名和现场报名。网上报名网站为先锋网(http://

  www.xf.org.cn)。4、报名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一职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应不少于10人。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3日内改报其它职位。

  外省报考者直接向省公选办报名。报名时将本人身份证、学位证书复印件传真省公选办,并将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报名表函寄省公选办,其中网上报名者可在网上填写报名表。经初步确认后发给笔试通知书。笔试前两天,考生本人持有关原件到省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对进入考察对象的人员,在考察时作进一步的资格审查。

  省内报考者应到所在地的省辖市委组织部或厅局级单位(包括中央驻皖单位)人事(干部)处报名,其中报考厅级领导职位的也可以直接到省公选办报名。报名时须提供:(1)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

  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并填写报名登记表1份。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和省直厅局级单位(包括中央驻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都要设立报名点,负责本市本单位的报名登记工作,并对报考处级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报考厅级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省公选办对报考厅级职位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各地各单位在资格审查后,应抓紧时间将报名登记表进行计算机汇总处理,制成软盘,于10月23日前,将报名人员名册及报名软盘、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报考厅级职位的还需报1份报名登记表)报省公选办。

  (二)笔试。定于2004年11月上旬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学技术及历史、国情国力、公文写作与处理。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管理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

  笔试试卷命题和阅卷由省公选办负责。

  报考厅级领导职位笔试分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分别按60%和4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

  报考处级领导职位笔试只考公共知识,其专业知识的测试放在面试时一并进行。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为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三)面试。定于2004年11月中旬举行。

  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演讲、答辩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面试由面试小组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

  厅级职位的面试命题及组织,由省公选办负责。处级职位的面试命题及组织,由选拔单位负责,按照省公选办的统一要求自行组织。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作为组织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进行公布。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国家和我省现行有关规定对面试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其中厅级职位人选的体检由省公选办负责,处级职位人选的体检由选拔单位负责。

  (五)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实行考察预告制和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考察结束后,要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研究提出具体的任用意见。

  (六)决定任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报党委(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或者决定提出推荐、提名的意见。

  党委(党组)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选拔可以空缺。

  对党委(党组)决定任用的干部和决定推荐、提名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办理任职手续或按照有关规定推荐、提名,并向社会公布选拔结果。其中处级职位的任用人选,抄报省委组织部备案。

  对公开选拔的非选任制人员,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对不适用试用期制的干部,任职1年后经考核不胜任的,提出免职意见。

  四、公开选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的待遇

  公开选拔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担任领导职务的,执行皖发[2004]14号文件规定。按财政供给渠道,对经公开选拔进入党政机关工作的博士,提供一套免收租金的90平方米住房,工作满5年后,可按有关政策以优惠价购买;或给予18万元购房补贴,工作满5年后,购房补贴形成的产权归个人所有。在我省工作并已享受房改政策的博士,购房补贴的发放按照不重复享受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用人单位负责协调解决公开选拔进入党政机关工作博士的家属工作及子女入学问题。

  五、工作监督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省纪委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

  0551-12380。本公告在2004年10月11日《安徽日报》以及先锋网(http://www.xf.org.cn)、安徽省政府网(http://www.ah.gov.cn)、中安网(http://www.anhuinews.com)、新华网安徽频道(http://www.ah.xinhuanet.com)等新闻媒体上发布。未尽事宜请与省“公选办”联系。

  联系电话:0551-2609072、2609162邮编:230001

  E-mail:gkxb@ah.gov.cn

  安徽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0月11日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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