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浙江省劳动年检实施办法》的规定,我区定于2004年3月1日至3月31日开展2003年度劳动年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劳动年检范围:全区范围内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及原市属企业秀洲区属地管理的企业。
二、劳动年检内容:1、用人单位遵守招用工规定情况;2、劳动合同签订和鉴证情况;3、2003年度工资支付情况;4、社会保险参保及缴纳情况。
三、劳动年检时间:3月1日起各应检单位到所在地镇、街道社会事业所(在市区的单位到区劳动监察大队、秀洲工业区的单位到秀洲工业区企业服务中心)领取年检资料,并对照年检内容进行自查自纠。3月11日前填报好年检登记表、证,按所辖区域接受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四、对拒绝参加年检的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将根据《浙江省劳动监察规定》予以处理。
秀洲区劳动监察大队地点:区行政中心514室,联系电话:2720281
特此公告
秀洲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二OO四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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