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贵阳市总工会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上提交的一份报告显示:该市女职工,尤其是私营企业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被侵害状况相当严重。而女职工们期待已久的生育保险,却由于大多数企业不愿建立而准以推行。
贵阳市总工会调查发现,25%的私企领导、31%的国企领导、90%的集体企业领导认为女职工怀孕、生产、哺乳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有影响;31%的国企领导和58%的私企领导认为,本单位部分岗位可以招收女职工,但是越少越好。因此出现一些企业招收女职工有意避开生育高峰段;有的则明确提出工作期内不准生育。
报告显示,19%的国企、91%的私企女职工因怀孕、生孩子和哺乳等问题与单位领导发生矛盾,有的女职工甚至因此被辞退。被迫处于下岗或生活工作无着落的困境。10%的国企、32%的私企女职工生育未能享受有关法规规定的90天产假,有些企业女职工产假只有56天或60天。此外,有些企业不足额发放产假工资。多数女职工只能领到不足200元的工资,少数企业女职工甚至分文未获。由于贵阳市还未出台《女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无法从社保途径领取生育保险金,而企业又不予报销生育费用,给生育女职工的生活带来困难。
目前,希望建立职工生育保险的国企和私企女职工比例分别达到80.1%和89%。但只有31%的国企领导和22%的私企领导表示愿意建立职工生育保险。调查报告指出,企业领导从经营者角度出发,对建立职工生育保险持观望和能拖则拖的态度,是该市女职工生育保险多年未能推行的原因之一。目前,女职工产前检查费用由个人承担的,在事业单位为31%,国企为74.8%,集体企业为72%,私企为93%。45.8%的国企、10%私企的女职工怀孕7个月,仍被安排上机床和上夜班。
又讯 昨日,贵阳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正式成立,今后,贵阳市将通过这一联席会议制度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重大案件进行协调,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
据了解,联席会议制度由贵阳市人大内司委牵头,贵阳市妇联、中级人民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总工会等14家单位均为该会议成员单位。(王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