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下,正是大学毕业生告别校园、步入社会找工作的高峰时期,针对毕业生就业、转户口等实际困难,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昨日,本报记者就此特别专访了省人事厅有关人士,对这些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高职大专毕业生可免费培训 据介绍,对于就业困难的高职(大专)毕业生,我省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实施"高职院校毕业生职业资格培训工程",对其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力争使80%以上的毕业生能够拿到"双证"。培训费用主要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适当减免。 生活困难的毕业生可获救助 高校毕业生(含大专、本科、研究生)因为患病等原因,短期无法就业且生活困难的,毕业生户籍迁入地的民政部门要参照当地"低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但毕业生享受临时救助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毕业半年未就业可登记失业 毕业半年以上还未就业并要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登记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和街道劳动保障机构应免费为其提供就业服务。 用人单位拒收你这样来办 当遇到用人单位拒绝接收时,毕业生不要与对方争吵,更不要贸然返校,而是要主动向用人单位说明情况并及时与学校取得联系,由学校分清责任。具体办法如下:若单位拒收是因为学校工作失误造成,应由学校负责提出调整意见报批;若是由于用人单位发生重大变化(如撤并、破产、倒闭等)不能接收的,应及时与学校协商,合理调整;若是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提出难以达到的又不符合政策规定的过高要求,则不能作为退人理由。 生病回家休养照样就业 毕业生在离校前,学校应该认真负责地对毕业生进行健康检查,若因健康状况不佳,不能去找工作或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应让学生回家休养。一年内治愈的可以随下一届毕业生就业;一年后仍未治愈或无用人单位接收的,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用人单位不得把上岗后患病的毕业生退回学校。 学校可代管两年户口档案 有些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离校时尚未落实工作单位,如果本人要求户口和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那么按规定可以保留2年,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和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