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明年1月1日起,我市七区五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将再次提高,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市南、市北、四方、李沧及城阳、崂山、黄岛七区为530元,即墨、胶南、胶州、平度及莱西五市则为470元。 &nbs p 根据有关通知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学徒、熟练、见习等新进人员同时也适用于这一最低工资标准。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由市政府研究后再行确定。同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政府将不再调整失业保险金支付标准。
目前,我市七区用人单位的月、周、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410元、98元、19.6元、2.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为4.7元;五市的用人单位的月、周、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380元、90.8元、18.2元、2.3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劳动报酬标准(含社会保险费)为3.2元。
据了解,经过此次上调后,我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在全国将居中上游水平。在省内,则将与济南、淄博、烟台、威海四市并驾齐驱。
另据悉,从2005年1月1日起,我省17市全面调高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5类,分别为350元、380元、420元、470元、5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