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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6/8

  律师您好:我和男友是共同出资并贷款购买商品房,购房合同上写的是他的名字,合同签定当天交了一万元钱,之后的一个星期我们去做的结婚登记,其余的首付款是在登记之后交的,贷款为组合贷款。我想知道,象我们这种情况,如果不去做公证的话,房屋是否算夫妻共有财产?谢谢回复!

  答:根据您所叙述的
情况,购房款以按揭的形式支付而时间又是在您和您的丈夫结婚登记之后,那么该房屋应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不受您现在的丈夫以前交付一万元定金的影响。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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