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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合同可否取代劳动合同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5/1/20
   问:企业只与员工签聘用合同,从而取代劳动合同和减少投诉处理,是否合法?

  答:实际是聘用合同本身就是劳动合同,可能形式不同,但是其内容也应该符合劳动法。如果不符合,则不符合部分无效,全部不符合,则全部无效。但劳动关系仍然存在。达不到你说要求的目的。

  企业签订的聘用合同就是劳动合同,机关事业单位签定的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法所规范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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