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职称申报工作的透明度,今年以来,江西省崇义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职称申报中,大力推行申报责任追究制度。 此项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规定:从2004年起,凡申报者所在的单位均应亲笔签下《专技人员职称申报承诺书》和《职称申报责任追究情况登记表》。《承诺书》和《登记表》同时装进每位申报者的职称档案中,以备以后追究责任时查用,同时《承诺书》和《登记表》要在县内新闻媒体公布,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监督。 该制度还规定,在职称申报、审核环节中,凡申报者弄虚作假及首审责任人因工作失职或失察的,单位主要领导、首审责任人及申报人当年年度考核不称职,申报单位两年内不得评为各类先进,申报者三年内不得申报职称。 为强化该责任制度的效果,该县成立了职称申报投诉处理中心,专门设立了县纪检监察机关、人事(职称)部门、司法机关、主管单位的举报热线电话,在街道繁华地段设立了举报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