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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不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5/30
    北京读者黄建军来电咨询:我是北京某公司的工人,1998年公司改制,法人代表发生了变更,并将原公司改成了另一个公司。根据当初的改制协议,新公司接受了包括我在内的原公司部分工人,被接受的工人工龄连续计算,并与新公司签订了为期6年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20日合同期满后,公司决定终止我和另外5人的劳动关系。我们以连续工作10年以上为由要求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公司不同意,双方发生纠纷。请问,我们可以这样做吗?公司的做法有什么不妥?
主持人:《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包括你在内的很多人对这一规定有误解,认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10年以上,单位就必须与自己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里必须注意三点:一是服务期满10年;二是双方都愿意继续保持劳动关系;三是劳动者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三点缺一都不能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这就表明,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劳动合同,不管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实际工作了多少时间,用人单位均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与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签订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履行过程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劳动者提出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确立与劳动者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因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劳动者仍在原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表示异议的,视为双方同意以原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一方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根据《劳动法》第二十条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订的,人民法院可以视为双方之间存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并以原劳动合同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由此可见,发生前述情况时,劳动者有权要求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变更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是临时合同
陕西读者秦纯明来电咨询:我在一家公司连续工作14年,今年1月25日合同到期。合同到期前,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告诉我,我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考虑到我年龄偏大等原因,我就在合同到期前与单位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今年3月,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恶化,这使我对公司的未来失去信心。通过猎头公司,我联系了另外一家公司,担任该公司的总经理助理职务。我通知原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后,我就到了新单位上班。原公司以未同意我解除劳动合同为由,通知我说公司可以与我解除劳动关系,但要按劳动合同中关于解除合同须承担违约责任的条款,追究我的违约责任。我认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就是临时性的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关系,无须承担违约责任。请问,我是不是要承担违约责任?
主持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合同中未对合同期限作具体约定的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非是临时合同,相反,从本质上讲是一种长期合同。《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从你所说的情况来看,你辞职并未与单位协商并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这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相关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违反了双方劳动合同的约定,用人单位可以根据相应的条款追究劳动者的违约责任。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能随时解除
重庆读者王国军来电咨询:我在私营企业工作,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该合同于今年3月底到期。此前,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通知我说,由于我在公司工作了11年,合同到期后,公司愿意与我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后来我同意了,并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我私下有些顾虑,因为该私企是与外资合作的,按照合同,双方还有5年的合作期。请问:如果公司在5年合作期满后解散,我的无固定期限合同还算不算呢?我的劳动合同期限到底是多少年?
主持人:不管是否在合作期内,如果公司倒闭、解散等原因不存在了,你与公司间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会自动终止。相反,公司如果继续经营,公司与你的无固定期限合同也继续生效。也就是说,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订立后,只要不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或解除合同的事项,劳动合同就不能终止、解除。
要说明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一旦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条件,任何一方均可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文章编辑:Job177    文章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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