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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要求签放弃保险合同 劳动部门认定合同无效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2/21
   用工签合同缴保险是法律规定的内容,可有不少单位仍想方设法逃避这些费用。昨天一家贸易公司的职工反映,该单位不仅不办社会保险,而且让每个员工必须签定一份“工作第一年放弃缴纳保险”的合同。
  
  这位职工介绍,去年,这家贸易公司招聘3名文员,她通过笔试面试后最终被录用。该公司的人事经理当时表示试用3个月后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办理正式录用手续。之后,该单位一直没有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上个月初,公司人事部突然通知她们几个新进员工开会,会上宣布说,新员工在第一年工作时间内是不享有社会保险缴费待遇的,让她们当天下班之前在公司拟订的合同上签字。无奈之下,几名职工只好签字,可事后十分后悔,不知道这算不算自己放弃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投诉举报是否能得到受理。而这家单位负责人称,这是公司的内部规定,而且职工们都签字同意了,不存在什么问题。劳动部门相关人士说,签合同缴保险是劳动法的明文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职工办理,这样的合同与法律法规不符,属于无效,职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正常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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