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因向公司索要加班工资,一员工遭企业辞退!近日,遭此不公平待遇的欧阳小姐来到南京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向工作人员求助。 据了解,8月份欧阳小姐通过介绍来到某酒业南京分公司做促销员,双方口头协议欧阳小姐待遇为750元底薪加提成,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国庆期间,欧阳小姐天天加班,但后来公司没付给任何加班工资。过了两个多月后,前几天,欧阳小姐忍不住向公司索要加班工资,但公司就是不给。没有办法的欧阳小姐来到南京市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经过调解后,该公司负责人承诺这笔加班费共500多元将于1月10日发工资的时候一起补发给欧阳小姐。可昨日,欧阳小姐却打电话到援助中心称,就因为这件事,公司老板要开除她。对此,欧阳小姐感到不可理解。
记者随后联系该公司,一位姓贾的负责人说,欧阳小姐索要国庆节加班费是有原因的。“这是因为前两天欧阳小姐突然无故旷工2天,公司准备给予其400元的罚款。欧阳小姐在知道要罚款后,便要求索要国庆期间的加班工资。”该负责人说,“国庆节到现在已经2个月了,11月份的工资都已经发下去了。在这个时候,她才提出要国庆节的加班工资,这是没有道理的。”这位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说,公司开除她不是因为她要加班工资,而是因为欧阳小姐是临时雇工,所以,公司是可以随时解雇她的。
对此,南京市总工会法工部的工作人员分析说,单位不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是违法的,而该公司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辞退员工,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应补偿员工,工作一年补一个月工资,两年就补两个月工资,以此类推,不满一年按一年计算。此外,公司辞退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告知,没有提前通知员工同样需要补偿一个月的工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