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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工资要先找劳动仲裁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4/12/21
 2004年4月,司机刘某来到一家汽车陪练公司应聘陪练员,双方约定月工资1000元,并签订了劳动合同。过了不到三个月,公司开始拖欠工资,现在已经整整拖欠了四个多月。刘某打算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但是不知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问题。

  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此而知: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案件的一个重要途径,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不经过劳动仲裁无法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劳动法》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刘某应该在公司拒绝支付工资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申请,要求公司按规定支付所拖欠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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