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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外省市高校有优惠 毕业后可迁回户口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5/4/24 14:09:02
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高中毕业生,只要本人愿意,毕业后均可回沪就业并迁回户口。对录取到边远省市和生源不足的外地高校考生还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贴。昨天,上海市教委对外公布了本市报考外省市高校的优惠政策。
  凡第一志愿填报广西、甘肃、陕西、重庆、四川、云南、内蒙古、黑龙江、吉林、新疆、辽宁(除大连市)等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及湖南、湖北、山西3省少数生源长期不足的高校(学校名单由市教育考试院公布),并被上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考生,可获一次性补贴1000元;非第一志愿填报而被录取的可获一次性补贴500元。2005年报考外地院校的上海生源考生补贴经费在市教委经费中支付,具体发放工作委托市教育考试院办理。上述补贴范围只适用于具有上海市常住户口并在秋季招考集中录取阶段录取(不包括艺、体、军事院校)的考生。
  被外省市普通高校录取的上海生源学生在毕业前一学年度内,可到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毕业生就业信息卡,进入求职信息库。本市考生可凭卡得到相应的就业指导服务,按当年就业政策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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