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参评人员必须拥有教师上岗资格证书以及外语、计算机等相关资格合格证明。
据悉,从今年起,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群众公认但在学历、外语、论文等方面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拔尖人才,将试行特别评审。由市州人事部门或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实地考察考核和面试或现场演示后,写出专门报告,报评委会投票表决。对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申报多个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不经转评,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但必须坚持对岗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凡所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与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一致的,不得聘任上岗,也不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温馨提示:技校教师参评需备材料
1、 《参评人员资格审查意见表》。
2、 教师上岗资格证书。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复印件。
4、 任现职的资格证书及《聘用合同书》原件或复印件。
5、 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原件或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相关材料。
6、 相应等级职业资格证书。
7、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或复印件。
8、 机关分流人员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9、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10、《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送审材料审核责任卡》。
11、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符合相应破格条件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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