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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才竟打“通缉令” 市民提出质疑
www.job177.com      加入时间:2005/6/21 17:19:15

  招才纳贤,用人单位本该用坦诚、严肃的方式对人才表示尊重,但记者昨日在省城一家媒体广告栏中,发现一家化妆品公司竟擅用公安部门通缉罪犯的“通缉令”来“通缉”人才。“这种创意未免太离谱了,通缉令怎能随便用?”市民们纷纷提出质疑。

  昨日,在省城桃园南路一社区,记者看到宿舍区开辟的阅报栏内,众多招聘信息中,一则通缉令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仔细一看,是香港一家有限公司驻山西办事处,正在“通缉”山西境内20名业务员。广告中还称:“如有知其下落者……情节严重者,公司负责未来命运归属”等广告语。最后还刊登出该公司的举报热线。

  记者按上面的举报热线与之取得联系,接电话的男子理直气壮地称,这是他们公司的创意。“这种创意未免有些过头,我看,本来有意去应聘的人也要被吓跑了,这纯粹是愚弄人,也是对人才的不尊重。”社区内一些居民颇为反感地说。

  太原市商广科的一工作人员说,尽管在刊登招聘广告的有关规定中,没有对广告文稿的表述方法作出限制,但出现“通缉”、“举报”等文字是不严肃的。随后,记者又向省、市公安部门的有关人士作了咨询,获悉,只有案情特别重大的涉案犯罪嫌疑人,公安部才会向全国发出通缉令。“通缉令”属于司法部门专用,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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