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记者毛浓曦)全省仅有463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4个市州有13个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欠发在岗城镇职工工资人均达3900元……正在甘肃省开展的劳动法执法检查发现,尽管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已发生了今非昔比的改善,但受制于经济发展滞后、社会保障资金总量短缺等因素,劳动关系领域一些深层
次矛盾逐渐显现。
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不力,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尚不完善,是劳动法落实中首先遭遇的挑战。统计显示,该省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为79%,个体、私营企业仅为20%,特别是建筑等行业,招用进城务工人员时不签订劳动合同是常事。同时,由于集体合同仅在部分国有企业实行,职工在平等协商中谈判能力不足以及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难以发挥应有作用等,也制约着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完善。
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拖欠和低于工资标准支付的问题比较突出。在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工资前清后欠和历史拖欠问题没有根本解决;城镇职工拖欠工资的问题日益突出。至2004年底,全省共欠发在岗城镇职工工资8.82亿元,欠发工资企业2857户,涉及职工22.61万人,人均欠发3900元;部分非公企业随意克扣员工工资,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将加班费、津贴甚至社会保险费列入标准工资项目。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该省累计拖欠养老保险费1.6亿元、失业保险费3.53亿元;全省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刚性增长与社会保险费弹性收入的矛盾日益突出,14个市州有13个养老保险基金收不抵支。而全省目前仅有463名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加之普遍缺乏经费和必要的工作条件,致使一些违法案件得不到及时查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