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内部工资如何分配?职工收入水平高低如何界定?现在对这些问题,锦州市的企业职工代表都可以和企业平等协商,并据此签订工资协议。截至10月底,锦州市共有96户市直企业、县区企业实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的劳动关系更加融洽。
为解决部分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不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等问题,自2002年起,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始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试点。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根据不同所有制企业的特点和经营状况有所不同:在经济效益较好的企业,集体协商的重点是如何提高工资水平;在亏损企业协商的重点是保障职工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基本权益;对于较困难的企业,协商的重点为分流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等。
今年锦州市将推行这一制度的重点放到了非公有制企业、改制的国有控股企业和集体企业,并将于2006年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锦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将加强对职工协商代表、企业协商代表等相关人员的培训,搜集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等详实的数据资料,为企业提供参考。 |